起诉离婚一审不判离,二审开庭时间并无明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从当事人提起上诉到二审法院立案后,通常会在3个月内安排开庭并审结,但开庭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当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若不服该判决而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时,关于二审开庭时间,法律并没有直接作出具体的规定。不过,法律对二审的审限是有明确要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也就是说,二审法院从立案开始计算,原则上要在3个月内完成整个二审的审理工作,包括开庭、判决等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开庭时间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方面,法院的案件数量和工作安排是重要因素。不同地区的法院,案件量存在较大差异。在一些案件量较大的法院,可能需要排队等待安排开庭,这就会导致从上诉到开庭的时间相对较长。另一方面,案件的复杂程度也会影响开庭时间。如果案件涉及到复杂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等问题,法院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准备和安排。
当事人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会先进行立案审查,确定是否符合上诉条件。符合条件的,才会进入正式的二审程序。在立案之后,法院会根据自身的工作进度来确定开庭时间,并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所以,虽然无法准确预知二审具体的开庭时间,但当事人可以在上诉后与二审法院保持联系,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