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年检一般是指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年度调整,各地公积金年检开始时间并不统一,大部分地区是从每年7月1日开始算,但也有部分城市会有所不同。
公积金缴存基数通常会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这个调整过程类似年检。之所以很多地区从7月开始,是因为一个自然年度结束后,各单位需要时间统计员工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情况,一般企业的财务年度结算等工作完成后,到六七月份才能够准确确定员工的工资数据,进而确定公积金缴存基数。
以北京为例,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时间一般是每年7月1日起,单位会根据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调整当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
不过,也有不少城市不是从7月开始。比如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在这个时间段内对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执行新的缴存标准。
对于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来说,了解当地公积金年检的具体时间非常重要。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申报和调整工作,否则可能会影响职工公积金的正常缴存和使用。职工也应该关注公积金年检时间和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情况,确保单位按时、足额为自己缴存公积金。可以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获取公积金年检的相关信息和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