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关系后,公积金提取时间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封存满半年可以提取,也有部分地区规定离职即可提取或有其他时间要求。
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在终止劳动关系后,关于公积金的提取时间,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
很多地区遵循住建部的相关要求,规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例如北京,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申请办理销户提取。这种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公积金的提取,防止公积金被随意支取,保障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行。
然而,也有一些地区政策更为灵活,职工离职后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比如广东的一些城市,对于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在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就可以马上申请提取。这对于一些急需资金的离职职工来说,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还有部分地区规定了其他的提取时间要求。例如,有的地方要求职工离职满一定月数(如3个月),且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才可以申请提取。另外,一些地区可能还会根据职工的具体情况,如是否购买住房、是否租房等,来确定公积金的提取时间和条件。
因此,职工在终止劳动关系后,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了解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政策和要求,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前往指定的地点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