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赔偿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主要有约定计算和法定计算两种。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法定方式确定,法定方式通常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
在合同违约赔偿中,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首先要看合同双方是否有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计算方式:当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时,按照约定来计算违约金。例如,合同约定若一方未按时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需支付货物总价款的0.1%作为违约金。若货物总价款为10万元,逾期10天,那么违约金就是100000×0.1%×10 = 1000元。不过,约定的违约金并非绝对固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里“过分高于”,一般是指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法定计算方式:若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就需要根据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减少,如货物损坏、运输费用增加等。间接损失是指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比如因对方违约导致错过销售旺季而减少的利润。在确定实际损失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例如,企业因对方违约导致生产停滞,需要提供生产记录、订单损失等相关证据来计算损失。
总之,合同违约赔偿违约金的计算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等因素,以公平合理地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