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和买卖在税费上存在明显区别。赠与主要涉及契税、印花税,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间赠与可免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买卖则需根据房屋情况和购买人情况缴纳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首先来分析房屋赠与的税费情况。在契税方面,受赠方通常需要按照房屋评估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契税,一般为3%-5%,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例如,若房屋评估价为100万元,当地契税税率为3%,则受赠方需缴纳3万元的契税。印花税方面,赠与双方都要按照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印花税。对于个人所得税,如果是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比如父母将房屋赠与子女,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受赠方需按照“偶然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在增值税方面,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免征增值税,非直系亲属赠与,若房屋不满两年,要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满两年的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非普通住房则差额征收增值税。
接着看房屋买卖的税费。契税上,购买首套房且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为1%;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1.5%。购买二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契税税率为1%;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为2%。一线城市可能存在差异,比如北京,购买二套房无论面积大小,契税税率均为3%。增值税方面,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但北上广深地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若房屋满五唯一(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该条件,一般按照房屋转让收入的1%或者房屋增值部分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房屋赠与和买卖的税费因交易方式不同而有较大差异,在进行房屋产权转移时,需要根据自身情况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