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起诉一般适用民事诉讼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但在进入诉讼程序前,还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前置程序,这些程序所需时间不确定,整体时间可能会较长。
从工伤处理的整体流程来看,工伤起诉并不是一开始就能进行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一般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行政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完成工伤认定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经过上述前置程序后,才进入工伤赔偿的民事诉讼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所以,工伤起诉从整体流程来看,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很难确定一个最长的结束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