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断骚扰和威胁女方,女方可通过多种途径处理,包括保留证据后报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
女方要注意做好证据的收集与保存工作。证据是处理此类问题的关键,像男方骚扰威胁时的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都能作为有力的证据。这些证据能够直观地展现男方的骚扰和威胁行为,对后续的处理至关重要。
报警是一个重要的解决途径。当男方的骚扰和威胁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比如多次发送威胁信息、到女方住所或工作单位纠缠等,女方应及时向警方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警方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男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女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禁止男方骚扰、跟踪、接触女方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男方迁出女方住所等。若男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会给予训诫,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女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如果男方的骚扰和威胁行为给女方造成了精神损害,女方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通过法律途径,女方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男方为其不当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