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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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打离婚官司诉讼费谁出

2026-01-11 04: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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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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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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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打离婚官司,诉讼费一般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责任,则由双方分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离婚诉讼中,诉讼费的承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原则。通常情况下,原告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按照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这是启动诉讼程序的一个必要步骤。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诉讼费的最终承担会根据判决结果来确定。如果一方完全败诉,那么通常由败诉方承担全部的诉讼费。例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而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原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能会被判定承担诉讼费。

然而,离婚案件往往较为复杂,很多时候不存在绝对的胜诉方和败诉方。当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时,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双方分担诉讼费用。比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双方都有部分诉求得到支持,部分未得到支持,法院就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过错程度等,来合理分配诉讼费用的承担比例。

此外,如果原告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获得法院准许,那么案件受理费一般会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总之,离婚官司诉讼费的承担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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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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