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自己名下一般属于自己所有,但存在特殊情况,可能车辆的实际所有权并非登记人。
在通常情况下,车辆登记是确定车辆所有权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车辆管理的一般原则,车辆登记在谁的名下,在法律层面上就推定谁为车辆的所有权人。这是因为车辆作为一种重要的动产,车辆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车辆登记信息包括车辆所有人的姓名、车辆的基本信息等,这些信息在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具有对外公示的作用,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查询车辆登记信息来了解车辆的归属情况。例如,张三通过合法的购买程序,支付了车辆的价款,并将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张三就是该车辆的所有权人,享有对车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借名买车的情形。李四因为某些原因(如没有购车指标等),借用王五的名义购买车辆,并将车辆登记在王五名下,但实际上购车款是由李四支付的,车辆也一直由李四实际占有和使用。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车辆登记在王五名下,但从实际出资和使用情况来看,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应该是李四。不过,这种实际所有权与登记所有权不一致的情况可能会引发纠纷,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实际出资人需要保留好相关的出资证据、购车合同、车辆使用记录等材料。
此外,如果存在车辆被非法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情况,比如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将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真正的车辆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确认车辆的实际归属。所以,车在自己名下不一定绝对地属于自己所有,需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