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伤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如果是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一年短期诉讼时效的规定,不过《民法典》施行后已统一为三年。
在法律规定中,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对于被打伤这种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曾经,《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民法典》施行后,统一了诉讼时效的规定,将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也调整为三年。这意味着,被打伤的受害人从知道自己被侵害权利以及明确侵权人是谁时起,有三年的时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出现了一些法定的事由,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会发生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此外,如果存在不可抗力等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还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