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判决书对方不还钱,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获得胜诉判决书后,若对方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未还钱,首先要明确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接下来,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要清晰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执行的事项、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要附上生效的判决书作为执行依据。此外,还需提供能证明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的相关材料,例如银行账户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等,这有助于法院更顺利地开展执行工作。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若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此时,被执行人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另外,法院还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