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堵车发生追尾后,应按以下步骤处理:转移人员至安全地带、报警与报保险、拍照记录现场、协商或等待交警定责、定损维修。
当在高速堵车时发生追尾事故,首先要确保人员安全。在事故发生后,所有人员需迅速转移到高速路外的安全地带,比如护栏外,避免因后续车辆躲避不及等原因造成二次事故,危及生命安全。
接着,要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拨打122报警电话告知交警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大致情况等信息,同时向自己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经过等。
之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记录。拍照时要全面,包括事故车辆的整体位置、车辆之间的碰撞部位、车辆的车牌号码、道路状况、交通标志标线等。多角度的清晰照片有助于后续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和保险公司定损理赔。
如果事故双方对责任认定没有争议,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比如确定哪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等,并签订书面的协议,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信息、事故经过、责任认定等内容。若双方对责任认定存在争议,则需等待交警前来处理。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最后是定损维修环节。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将事故车辆送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定损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要与保险公司保持沟通,确保维修费用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果涉及人员受伤,还需及时就医治疗,并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等,以便后续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