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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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业期间是否计提折旧费

2026-01-08 23: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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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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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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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业期间通常是需要计提折旧费的。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根据会计准则,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这意味着只要固定资产处于企业的控制之下且尚未提足折旧,就应该计提折旧,而不论企业是否处于停业状态。

从折旧的本质来理解,折旧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由于使用、自然损耗、技术进步等因素而发生的价值减少。即使企业暂时停业,固定资产依然会受到自然损耗以及技术进步带来的无形损耗影响。例如,机器设备会因为闲置而生锈、电子设备会因为技术更新而贬值等。所以,为了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和企业的财务状况,需要在停业期间计提折旧。

从税务方面来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如果企业在停业期间不计提折旧,可能会导致在后续期间无法合理扣除折旧费用,从而增加企业的税负。

不过,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固定资产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等,是不需要计提折旧的。但一般的停业并不属于这些特殊情况。企业在进行折旧计提时,应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合理的折旧计提也有助于企业对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评估,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依据。

停业期间是否计提折旧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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