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争夺抚养权需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意愿等多方面条件,法院会基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从抚养能力方面来看,经济状况是重要的一点。稳定的收入来源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教育和医疗条件。例如有固定工作且收入较高,能确保孩子衣食无忧,有能力支付学费、兴趣班费用等。身体健康状况也不容忽视,抚养孩子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和体力,若一方身体不佳,可能难以给予孩子周全的照顾。同时,良好的精神状态也很关键,积极乐观的心态有利于营造健康的家庭氛围。
抚养条件方面,居住环境对孩子成长至关重要。宽敞、安全、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如靠近学校、医院、公园等的居住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教育背景也会产生影响,有较高教育水平的一方,可能在孩子的学业辅导和综合素质培养上更有优势。另外,是否有老人协助照顾孩子也是一个因素,如果一方有老人帮忙接送孩子、照顾日常生活,在抚养孩子上会更有便利。
孩子的意愿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抚养权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表达自己更愿意和哪一方共同生活。
另一方的情况也会作为参考。若另一方存在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吸毒等,或者有严重的暴力倾向、违法犯罪记录等,从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条件更优的一方。总之,抚养权的争夺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法院会全面权衡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