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复婚所需时间通常较短,在材料齐全、符合复婚条件的情况下,当天即可办理完成复婚登记。
复婚其实就是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其办理流程和结婚登记基本一致。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般来说,办理复婚登记有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申请,要求复婚的男女双方,需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复婚申请,并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然后是审查环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等进行审查,主要查看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复婚的条件。比如,双方是否自愿复婚,是否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有无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等。
最后,如果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当事人重新颁发结婚证,自此,双方的婚姻关系即恢复。在整个过程中,如果所有材料齐全、信息无误,而且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业务熟练、办理流程顺畅,通常一两个小时甚至更短时间就能完成复婚登记。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遇到结婚登记高峰期,办事群众较多,可能需要排队等待,办理时间会相应延长,但一般也不会超过一天。所以总体而言,在正常情况下,民政局复婚当天就能完成。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