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等。
协议离婚所需证件及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首先是身份证件,内地居民要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其次是结婚证,这是证明夫妻关系的重要凭证。还需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另外,每人需要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诉讼离婚所需证件及材料: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解决。起诉时,原告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同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以证明自己的身份。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据。此外,还需准备相关证据材料,比如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能力等方面的证据;涉及财产分割,要提供财产的产权证明等。如果有委托代理人,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总之,不同的离婚方式所需的证件和材料有所不同,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准备齐全,以便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