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和对方协商,若对方愿意全部抚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对方。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时,需证明自己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等,不过法院一般会综合考量以保障孩子权益。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不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对方同意全部抚养两个孩子,那么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对方所有,同时也要对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作出约定。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就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基本原则。如果一方不想要孩子抚养权,需要向法院证明自己存在一些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例如,自己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或者自己工作非常繁忙,没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不会仅仅因为一方表示不想要孩子抚养权,就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另一方。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达到一定年龄)等多方面因素。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抚养条件相当,法院可能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以保障两个孩子都能得到父母的关爱和照顾。
另外,即使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也仍然需要承担抚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这也是保障孩子与父母双方保持良好关系的重要方式。总之,离婚时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需要谨慎对待,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感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