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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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加塞被撞怎么定责

2026-01-07 14: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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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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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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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加塞被撞的责任认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有加塞车辆负全责、双方都有责任两种情况。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对于强行加塞被撞的情况,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责任归属。

多数情况下,若能明确是加塞车辆强行变道加塞导致的碰撞,加塞车辆通常会被认定为负全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变更车道时,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加塞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在正常行驶的车辆没有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加塞车辆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强行变道进入其他车道,引发碰撞,其应承担全部责任。例如,在一段笔直的道路上,A车正常行驶,B车突然从相邻车道加速强行插入A车所在车道,导致A车避让不及与之相撞,这种情况下B车大概率负全责。

也存在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形。如果正常行驶的车辆存在超速、未保持安全车距等违法行为,即使是加塞车辆引发的碰撞,正常行驶车辆也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比如,加塞车辆在变道过程中速度较慢且已部分进入车道,而后方正常行驶车辆超速行驶,未能及时采取有效制动措施而撞上了加塞车辆,那么双方可能都要承担一定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比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由交警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方式来确定。

总之,强行加塞被撞的责任认定要依据具体的事故情形和相关交通法规来判断,最终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强行加塞被撞怎么定责(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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