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损坏公司设施的赔偿一般根据设施的实际损失来确定,通常要考虑设施的原价、折旧情况,以合理计算出当前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同时也会结合员工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在实际情况中,当员工过失损坏公司设施时,赔偿的计算基础是设施的实际损失。需要确定设施的原始购买价格。这是赔偿计算的一个重要起点,一般可以通过公司的采购记录、发票等凭证来获取准确的价格信息。例如,一台电脑是公司以5000元的价格购入的,这5000元就是原始价格。
然而,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会有折旧。折旧是指随着时间和使用,设施的价值会逐渐降低。常见的折旧计算方法有直线法等。比如,按照直线法,一台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的电脑,每年的折旧率就是1/5,即20%。如果这台电脑已经使用了2年,那么它的折旧额就是5000×20%×2 = 2000元,此时电脑的实际价值就是5000-2000 = 3000元。那么员工过失损坏这台电脑,理论上应赔偿3000元。
同时,员工的过错程度也会影响赔偿。如果员工是轻微过失,例如不小心碰倒了一个小摆件,可能只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但如果是因为重大过失,如违反操作规范导致昂贵设备损坏,可能需要承担较高比例甚至全部的赔偿责任。
另外,公司的规章制度也起着重要作用。很多公司会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损坏公司财物的赔偿办法和标准。只要这些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员工就需要按照规定执行。如果双方对于赔偿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