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责任书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不愿意赔钱时,可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申请调解、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交通事故等纠纷中,责任认定书上明确对方全责,然而对方却拒绝赔偿,这是让很多人头疼的问题。以下是具体的解决办法。
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有时候对方不愿意赔钱可能是存在一些误解或者经济上的困难。可以心平气和地与对方交流,明确告知对方其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赔偿的依据,了解对方不愿意赔钱的原因,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过程中,会有专业的人员从中斡旋,根据责任认定书和相关法律法规,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还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代位追偿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在这种情况下,自己的保险公司会先对自己进行赔偿,然后再向对方进行追偿。
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最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责任认定书、相关费用的票据等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要求对方支付赔偿款。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费用清单、维修发票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