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摩托车出车祸对方全责且人没事,主要围绕摩托车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方式一般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由对方承担,具体赔偿流程包括报案、定损、理赔等。
当摩托车出车祸且对方负全责,人员未受伤时,赔偿主要集中在摩托车的损坏修复及相关财产损失方面。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警并通知对方的保险公司。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查,确定事故责任,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对方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安排定损员对摩托车的损坏情况进行评估。定损员会检查摩托车的外观、零部件损坏程度等,确定维修方案和所需费用。在定损过程中,要确保定损的范围涵盖了所有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坏,如有疑问可以与定损员沟通。
若摩托车可以修复,对方保险公司通常会承担维修费用。可以选择到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也可以自行选择有资质的维修厂,但需要事先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维修完成后,保留好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等相关凭证。
如果摩托车损坏严重,达到报废标准,保险公司会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车辆实际价值的确定通常会考虑车辆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因素。
除了摩托车本身的维修或赔偿费用外,还可能涉及一些其他的财产损失赔偿。例如,事故中摩托车上搭载的物品损坏,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需要提供物品的购买凭证等相关证据来证明物品的价值。
在整个赔偿过程中,要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如果在赔偿问题上与对方或保险公司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