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电动车撞到违停机动车,具体责任划分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可能是电动车驾驶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也可能双方都有责任。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醉酒驾驶电动车这一行为本身存在严重过错。电动车虽然不像机动车那样有明确的醉酒驾驶入刑标准,但醉酒状态下驾驶电动车会极大地影响驾驶者的反应能力、判断力和操控能力,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
而机动车违停也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违停可能会占用正常的通行空间,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一定的隐患。
如果机动车是在禁止停车的路段违停,且该违停行为对电动车的正常通行造成了明显的阻碍,导致电动车驾驶者无法及时避让而发生碰撞,那么机动车驾驶者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这种情况下,电动车驾驶者醉酒驾驶仍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电动车驾驶者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能双方会被判定为同等责任或者主次责任。
如果机动车是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区域,只是停车的方式或位置略有不当,而电动车驾驶者因为醉酒驾驶,未能注意到前方的机动车而发生碰撞,那么电动车驾驶者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因为即使机动车存在一定的违停瑕疵,但电动车驾驶者在醉酒状态下应该对自身的驾驶行为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总之,具体的责任划分要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双方的陈述以及相关的证据等进行综合判断,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是确定双方责任和后续赔偿事宜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