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查封过期商品后,通常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一般会没收过期商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吊销许可证。
在商业活动中,过期商品的存在不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还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工商部门会对此类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例如,一家小超市被查出有价值5000元的过期食品,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可能会面临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非食品类的过期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一家商店销售过期的化妆品,工商部门会没收这些过期化妆品,如果货值金额为2000元,可能会被处以不超过4000元的罚款。
此外,如果商家存在主观故意销售过期商品,或者多次被查出销售过期商品等情节严重的情况,除了上述的罚款和没收商品外,还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如吊销营业执照等。这意味着商家将无法继续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总之,工商部门对过期商品的处罚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标准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商品管理,避免销售过期商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