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追尾电动车的赔偿需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一般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的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等损失。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责任比例分担赔偿。
在处理电动车追尾电动车的赔偿问题时,首先要确定事故责任。通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事故现场情况判断。如果追尾方存在超速、注意力不集中、跟车距离过近等过错导致追尾,那么追尾方一般要承担全部责任。例如,追尾方在骑行时玩手机,没有及时注意前方车辆情况而发生追尾,这种情况下追尾方需对被追尾方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若被追尾的电动车在事故中受损,责任方要承担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的费用。若车辆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责任方可能需按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比如,一辆刚购买不久、价值 3000 元的电动车被撞得车架变形无法修复,责任方就需赔偿 3000 元。
若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责任方还需承担医疗费用。这涵盖了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因治疗伤情产生的合理费用。此外,若伤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责任方还需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例如,伤者月收入 5000 元,因伤误工一个月,那么责任方需赔偿 5000 元误工费。
若双方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可以报警处理。交警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调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双方可依据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协商。若协商不成,受损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