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变更孩子抚养权申请通常指的是变更抚养权起诉状,主要内容需包含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落款等部分。
撰写离婚变更孩子抚养权申请,也就是变更抚养权起诉状,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包含必要的内容。
一、首部
1. 标题:一般为“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写在纸张第一行正中。
2. 当事人基本信息:要分别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还要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与原告的关系。
二、正文
1. 诉讼请求:明确写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由被告变更为原告抚养,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等其他相关请求。例如:“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婚生子/女[孩子姓名]的抚养权归原告所有;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具体金额]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2. 事实与理由:这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要详细阐述为什么要变更抚养权,需结合实际情况,列举相关事实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比如,若对方有虐待孩子、不尽抚养义务、经济状况恶化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条件等情况,可以详细说明时间、地点、经过等。同时,也要说明自己具备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和教育等。例如:“被告自离婚后,经常酗酒,对孩子不管不顾,多次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而原告有稳定的工作,月收入[具体金额]元,且居住环境良好,附近有优质的学校和教育资源,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三、尾部
1. 此致:空两格写“此致”,然后另起一行顶格写“某某人民法院”,这里的法院要写有管辖权的法院名称。
2. 起诉人签名及日期:在起诉状右下角,由起诉人签名或盖章,并写明起诉的年、月、日。
此外,如果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证人证言、医院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可以在起诉状后附上证据清单,并将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法院。在撰写过程中,语言要规范、准确、客观,避免使用过激或情绪化的言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