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房租到期不搬走,房东可先与租客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离;若协商无果,房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发送书面通知、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当租客房租到期不搬走时,房东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
首先是协商解决。房东应心平气和地与租客沟通,了解其不搬走的原因。可能租客有特殊情况,如暂时未找到合适的住处等。房东可以给予租客一定的宽限期,让其有足够的时间寻找新的住所,但要明确告知宽限期的截止时间,并要求租客在宽限期内搬离。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尽量达成一致,避免矛盾激化。
如果协商不成,房东可以发送书面通知。以书面形式向租客说明租赁关系已到期,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离房屋,并告知逾期不搬离的后果。书面通知可以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以便保留相关证据。
若租客仍然拒绝搬离,房东可以考虑申请调解。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介入,协助双方解决纠纷。调解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房东可以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租客腾退房屋,并支付逾期占用房屋期间的费用。在诉讼过程中,房东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书面通知等,以证明租赁关系已到期,租客逾期不搬离的事实。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在整个过程中,房东要注意合法合规,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