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上海公积金提取情形中,并没有装修这一项,公积金提取主要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符合规定的情况。
公积金提取规定。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公积金的提取有着明确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限制。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初衷主要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所以提取用途通常围绕住房的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等方面。而装修不属于公积金可提取的法定情形。这是基于公积金的保障性和互助性原则,旨在确保有限的资金能够精准地用于解决职工的住房刚需。
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形。在上海,职工有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翻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况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比如,职工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就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款。另外,职工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等情况,也可以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
提取流程简述(以购房提取为例)。职工首先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或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提出申请。这些证明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然后,网点工作人员会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款项划转到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整个流程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公积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