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不放款超三个月,可先与贷款银行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再根据不同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如补充资料、等待政策变化或更换贷款银行等,若因开发商原因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当房贷超过三个月还未放款,首先要做的是与贷款银行进行积极沟通。因为银行是房贷业务的操作主体,能准确告知放款延迟的原因。
如果是因为个人资料问题导致放款延迟,比如资料不全或者某些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此时,要按照银行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补充或完善相关资料。例如,可能需要补充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以证明自己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
若放款延迟是受政策因素影响,如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收紧了信贷政策,银行放款额度受限。这种情况下,只能耐心等待政策调整和银行放款额度的释放。可以定期与银行保持联系,了解政策动态和放款进度。
要是银行方面自身的业务流程问题,如审批流程繁琐、人员不足等导致放款延迟。可以向银行提出合理的催促,表明自身的需求和情况。若银行效率实在过低,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也可以考虑更换贷款银行。
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比如开发商与银行之间存在合作问题,或者开发商的项目存在手续不齐全等情况。需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其积极解决问题,推动房贷尽快放款。若协商无果,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与银行、开发商沟通的相关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通话录音等,这些记录在必要时可以作为维护权益的证据。同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房贷放款延迟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