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老赖不还,可通过收集其他证据、与对方协商、申请支付令、向法院起诉等方式处理。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老赖拒不还钱,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收集其他证据。借条并非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据。可以收集转账记录,它能证明资金的流向,是重要的借贷证据。例如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这些记录都可在相应平台查询并保存。还有聊天记录,若在借款时双方有关于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内容的交流,这些聊天记录能作为佐证。此外,电话录音也有一定作用,在与老赖沟通还款事宜时进行录音,记录下对方承认借款的事实。
接着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友好地与老赖沟通,说明自己的困难,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在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万一协商不成,这些记录也可作为证据。同时,可以给对方一定的还款宽限期,表现出自己的诚意,或许能促使对方还款。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后,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收集到的证据,撰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如果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而老赖仍然拒不执行判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情节严重的,老赖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出行等,对其生活和工作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