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给孩子,需要签订赠与协议,然后办理过户手续。手续包含签订赠与合同、进行赠与公证、办理房屋评估、缴纳税费、办理过户登记等,所需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
在离婚时将房子给孩子,这一行为本质上属于赠与。需要有书面的赠与协议。根据法律规定,赠与房产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整个流程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在手续方面,第一步是签订赠与合同。夫妻双方与孩子一起签署一份明确的赠与合同,合同中要详细写明赠与房屋的具体信息,如地址、面积等,以及赠与的意愿和相关约定。第二步可以选择进行赠与公证。虽然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明力,能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进行公证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公证处办理。第三步是办理房屋评估。一般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这是为后续缴纳税费等提供依据。
第四步是缴纳税费。赠与房产涉及到一定的税费,如契税等。不同地区的税费政策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最后一步是办理过户登记。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的产权变更到孩子名下。
所需的证件主要包括:身份证,这是证明各方身份的重要证件;户口本,用于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以证明夫妻已经离婚以及对房产的处理约定;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赠与公证书等。在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所有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操作,以顺利完成房屋的赠与和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