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贷款办不下来可根据不同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如因购房者自身问题可尝试补救或换贷款银行,因开发商问题可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因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可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在购房过程中,贷款办不下来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贷款办不下来:如果是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比如有逾期还款等情况,可先尝试补救。可以及时还清欠款,与相关银行沟通,看能否消除不良记录或者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若是收入证明不足,可提供其他资产证明,如房产、车辆、大额存款等,来增加自己的还款能力证明。如果当前贷款银行审批较为严格,也可以尝试换一家贷款政策相对宽松的银行重新申请贷款。不过,换银行申请可能会涉及到一些额外的手续和费用,需要提前了解清楚。
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办不下来:若因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项目存在纠纷等问题,导致银行拒绝贷款,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首付款及定金,同时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为开发商有义务保证房屋交易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由于他们的问题导致贷款无法办理,责任应由他们承担。
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贷款办不下来:如果是因为国家出台新的房贷政策、银行贷款额度紧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贷款办不下来,购房者和开发商可以协商解决。一般可以选择延迟办理贷款、分期付款或者解除购房合同。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通常开发商会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遇到买房贷款办不下来的情况时,购房者要及时与开发商和银行沟通,明确问题所在,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理的解决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