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按揭贷款的房子过户需先提前还清贷款或经银行同意转按揭,然后准备相关材料,按规定流程办理过户手续。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涉及到有按揭贷款的房子过户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由于房子存在按揭贷款,也就是房子的产权还抵押在银行,在未还清贷款之前,一般不能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通常有两种常见的处理方式。第一种是提前还清贷款。提前还清贷款后,银行会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且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抵押手续。此时,房子的产权完全归属于夫妻双方,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房产过户流程进行操作。提前还款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存在提前还款的违约金等情况,不同银行的规定有所不同。
第二种方式是转按揭。转按揭是指将原借款人的贷款转移到另一方名下。不过,目前很多银行对于转按揭业务的办理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和限制,不是所有银行都支持转按揭。如果银行同意办理转按揭,那么需要夫妻双方和银行共同协商,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变更借款人等相关信息。
在确定可以办理过户后,还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书(如果是诉讼离婚)、房产证、身份证等。然后,夫妻双方携带这些材料到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具体的税费标准根据当地的规定执行。
总之,夫妻离婚房子按揭贷款过户需要谨慎处理,充分了解银行的政策和当地的房产过户规定,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