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存款分割协议需要包含双方基本信息、离婚原因、存款信息、分割方式、违约责任、协议生效时间等内容,且表述要清晰明确、合法合规。
一份完整的离婚存款分割协议应当规范严谨,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撰写该协议的具体内容和要点。
首部:首先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明确协议的主体。
引言部分:简要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订立本存款分割协议的目的,例如“双方因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并就夫妻共同存款分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存款信息:详细列出夫妻双方名下的所有存款账户,包括开户银行、账号、户名以及截至协议签订时的存款余额。这一步非常关键,要确保没有遗漏任何存款账户,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分割方式:明确每一笔存款的具体分割方式,是平均分割、按比例分割还是有其他特殊的分配方式。例如,“双方名下位于[银行名称]账号为[账号号码]的存款共计[X]元,由男方分得[X]元,女方分得[X]元”。对于一些有特殊来源或用途的存款,如一方婚前存入但在婚后有增值的情况,要说明增值部分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履行条款:约定存款分割的履行时间和方式,比如在协议签订后的[X]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账户资金的划转手续。同时,还可以规定若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
其他条款:可以包括协议的份数、生效时间等内容。一般来说,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签字并公证)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最后,双方要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在撰写离婚存款分割协议时,若不确定某些法律条款的适用性或对协议内容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