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部门规定,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开车前48小时以上、不足8天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
一、不同退票时间对应的手续费规定
首先是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情况,这是最宽松的一个时间段,在此期间退票不会被收取任何退票手续费。这给予了旅客较为充裕的时间去调整自己的行程安排。比如旅客原本计划半个月后出行并购买了火车票,但由于某些原因在距离开车8天之前就确定无法按时乘坐该趟列车,此时进行退票操作就可以全额拿回票款。
当退票时间处于开车前48小时以上、不足8天这个区间时,铁路部门会按照票价的5%收取退票费。例如一张票价为200元的火车票,在这个时间段内退票,就需要扣除200×5% = 10元的退票手续费,旅客可拿回190元。
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退票时,退票手续费提升至票价的10%。还是以200元票价的火车票为例,在此时间段退票,将扣除200×10% = 20元的手续费,旅客能拿到手的是180元。
而开车前不足24小时退票是退票时间最紧迫的情况,此时退票手续费达到票价的20%。同样200元的车票,就会扣除40元手续费,旅客只能拿回160元。
二、特殊情况
如果是在开车后改签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当日24:00之前办理退票的,按规定核收退票费。另外,因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是不收取退票费的。例如列车出现故障等原因导致旅客无法正常乘车,这种情况下旅客退票就无需承担手续费。总之,旅客在退票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退票时间,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三十条
因旅客自身原因不能按车票记载的时间、车次、车厢号、席别和席位号乘车,或者按照本规程规定被拒绝运输时,旅客要求办理退票或者改签的,应当按照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的约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因铁路运输企业原因或者自然灾害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导致旅客不能按车票记载的时间、车次、车厢号、席别和席位号乘车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办理退票或者改由其他车次或者席位运送旅客。重新安排的席位票价高于原票价时,超过部分不予补收;低于原票价时,应当退还票价差额。
对前款规定的情形,铁路运输企业不得收取退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