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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违约金是如何界定的标准

2026-01-04 2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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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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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品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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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违约金的界定标准主要依据合同约定,若无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结合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二手房交易中,违约金的界定至关重要。合同约定优先。买卖双方通常会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这是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合同可能约定若卖方违约不卖房,需按照房屋总价款的一定比例(如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若买方违约不买房,也需承担相应比例的违约金。这种明确的约定为双方提供了清晰的违约成本预期,能有效约束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当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时,就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买方为购房支付的定金、中介费用等;间接损失可能是因房价波动导致的差价损失等。比如,买方因卖方违约未能按时购得房屋,而在此期间房价大幅上涨,买方不得不以更高的价格购买其他房屋,那么房价上涨的差价部分就可能被认定为间接损失。

同时,法律也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了一定限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一般来说,当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 30%时,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分高于损失。例如,实际损失为 10 万元,而约定的违约金达到 15 万元,此时违约方可以请求适当降低违约金数额。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或仲裁机构在确定违约金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如果一方违约是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可能会适当减轻其违约责任。总之,二手房交易违约金的界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旨在平衡双方的利益,维护交易的公平和稳定。

二手房交易违约金是如何界定的标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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