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妻子孩子后办理离婚,可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在一方遗弃妻子孩子的情况下,办理离婚有以下两种途径。
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就离婚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要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同时,也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此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也需协商清楚。在达成一致后,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当一方遗弃妻子孩子,另一方想要离婚,但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时,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起诉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在诉讼过程中,起诉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遗弃行为,比如证人证言、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在子女抚养方面,由于一方存在遗弃行为,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另一方,并且要求遗弃方支付抚养费。在财产分割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