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离婚想要离得快,通常协议离婚相对会快一些,但需双方达成一致。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向法院起诉时通过诉前调解快速离婚是比较快的方式。
一、协议离婚途径协议离婚是一种较为高效的离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而,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能在冷静期内保持一致意愿,顺利度过冷静期并完成后续手续,整个过程相对快速。
二、诉讼离婚途径中的诉前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很多法院会先进行诉前调解程序。若在诉前调解阶段,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法院可以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这种方式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能加快离婚进程。但如果诉前调解不成功,案件会进入正式的诉讼程序,通常会经历立案、审理、判决等环节,耗时较长。而且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需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总之,单方离婚想快速解决,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协议离婚是优先选择;若无法协商,积极争取诉前调解成功也是加快离婚的有效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