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房产归一人所有可以通过签订财产协议、赠与、继承等方式实现。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可以通过一些合法途径使其归一人所有。
签订财产协议: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婚后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种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协议时,要确保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签订后,最好进行公证,以增强其法律效力。
赠与:拥有房产份额的一方可以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另一方。赠与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并且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办理过户后,房产的所有权就归受赠方一人所有。不过,在房产过户之前,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继承:如果夫妻一方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并且遗嘱中明确该房产只归其一人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这样继承所得的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归一方单独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