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出来后收监的几率大小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相关规定且案件情况无重大变化,收监几率通常较小;若违反规定或出现新情况,收监几率则会增大。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从遵守规定角度来看,如果被取保候审人严格遵守了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并且案件的证据情况、事实认定等方面没有出现新的不利于被取保候审人的情况,那么收监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例如,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积极配合调查,最终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也就不会被收监。
然而,若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相关规定,收监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比如,被取保候审人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等,司法机关可能会决定对其进行收监。
此外,案件情况发生变化也可能导致收监。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或者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比原来认定的更为严重,或者存在其他需要羁押的情形,司法机关也会依法决定将其收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