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年后,夫妻离婚通常不存在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因为成年子女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不过,如果成年子女存在因精神疾病等原因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父母可协商抚养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在法律层面,一般情况下,当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时,便属于成年人,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对于成年子女,父母在法律上的抚养义务通常已经完成。所以,夫妻离婚时,对于成年子女,不存在像未成年子女那样确定抚养权归谁的问题。
然而,现实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成年子女因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等原因,导致其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仍然需要父母的照顾和抚养。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就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因素,确定由哪一方主要承担照顾成年子女的责任,另一方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等。
要是夫妻双方无法就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能力、成年子女的意愿(如果其具备表达意愿的能力)、双方的生活环境等,以有利于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成长为原则,作出合理的判决。总之,虽然成年子女在一般情况下不涉及抚养权问题,但特殊情形下仍需妥善处理抚养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