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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受伤谁负责任

2026-01-02 22: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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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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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归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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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受伤,一般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但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情形判断,可能涉及建设单位、施工人员、被侵权人自身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责任归属。

一、施工单位承担责任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例如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防护设施不完善等导致他人受伤,施工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在道路施工时,没有在周边设置明显的“前方施工,注意安全”等标志,致使行人不慎掉入施工坑中受伤,此时施工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果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并且因此导致他人受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建设单位有审查施工方资质的义务,若其没有履行该义务,就存在一定过错。例如,建设单位将一个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导致路人受伤,建设单位和“包工头”都要对伤者负责。

三、施工人员个人承担责任的情形如果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他人受伤,施工人员可能需要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或者单独承担责任。比如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拆除防护设施,从而致使他人受伤,该施工人员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四、被侵权人自身有过错的情形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例如,施工区域已经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围栏,但被侵权人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施工区域而受伤,那么被侵权人自身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施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可以相应减轻。

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受伤谁负责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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