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不交税,房东可能面临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以及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在我国,出租房屋获得收入属于应税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东出租房屋需要缴纳多种税费,如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
税务机关会责令房东限期补缴税款。若房东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意味着房东拖延交税的时间越长,需要额外支付的滞纳金就越多。
对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例如,房东少缴了1万元的税款,那么可能会被处以5000元到5万元之间的罚款。
此外,如果房东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出租房屋不交税会给房东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房东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税款,避免因违法违规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