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伤残鉴定报告后,依据不同的情形办理后续手续。如果是工伤,需根据鉴定结果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若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与侵权人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则向法院起诉;若是涉及保险理赔,准备好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
工伤情形
当拿到的是工伤伤残鉴定报告,首先要明确鉴定结果对应的伤残等级,不同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接下来,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事宜的协商。赔偿项目通常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是一至四级伤残,还有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伤残,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双方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伤残鉴定报告、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终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情形
对于因他人侵权导致的伤残,拿到鉴定报告后,受害者可与侵权人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赔偿范围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在协商过程中,要以鉴定报告为依据,合理提出赔偿要求。
若协商失败,受害者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材料。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保险理赔情形
如果是涉及保险理赔,被保险人拿到伤残鉴定报告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好理赔申请书、伤残鉴定报告、保险合同、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
保险公司在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可能会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审核通过后,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若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结果不满意,可以与保险公司进一步协商,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