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群殴的精神损失赔偿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并无固定统一的计算标准。通常会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从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来看,群殴这种故意行为过错程度往往较高。如果参与群殴的人主观上恶意明显,比如是有预谋、有组织地对孩子进行伤害,那么在确定精神损失赔偿时,这一因素会倾向于支持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因为恶意的侵权行为对孩子心理造成的伤害可能更为严重,反映了侵权人更恶劣的主观态度。
侵害手段、场合和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也很关键。若群殴过程中使用了凶器,或者是在公共场合、学校等孩子熟悉且本应感到安全的地方发生,会加重对孩子精神上的刺激。例如在学校里被群殴,可能会让孩子对学校环境产生恐惧,影响其正常的学习和社交,这种情况下精神损失赔偿可能会相对较高。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重要考量。要判断孩子是否出现了明显的精神障碍,如抑郁、焦虑、失眠、厌学等症状。可以通过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或医疗机构的诊断来确定精神损害的程度。如果孩子因为此次群殴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心理问题,需要长期进行心理治疗,那么赔偿数额也会相应增加。
另外,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一般在这种群殴案件中较少存在获利情形,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群殴是为了获取孩子的财物等利益,那么获利情况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赔偿数额。同时,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也会被考虑。如果侵权人经济状况较好,有能力承担相对较高的赔偿,那么在合理范围内可以适当提高赔偿数额,以起到更好的补偿和惩戒作用。
最后,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也是一个参考因素。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不同,精神损失赔偿的标准也会有所差异。在经济发达地区,生活成本较高,人们对精神权益的重视程度和赔偿预期也相对较高,赔偿数额可能会比经济欠发达地区高一些。在实际索赔过程中,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和法律程序来确定具体的精神损失赔偿数额。可以先与侵权方及其监护人协商,若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