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老人财产通常不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内,夫妻只能分割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若老人财产与夫妻财产存在混同或有特殊约定等情况,则需根据具体情形处理。
在法律层面,财产分割有着明确的界限。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老人的财产,其所有权归老人所有,夫妻双方对老人财产并没有直接的分割权利。
当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这一过程完全不涉及老人的财产。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复杂的情况。例如,老人与夫妻共同生活,家庭财产没有明确区分,导致老人财产与夫妻财产混同。这种情况下,需要先对财产进行区分和界定。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的来源、购买时间、资金流向等,来确定哪些是老人的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老人明确表示将自己的部分财产赠与夫妻双方,并且完成了相应的赠与手续,那么这部分财产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赠与是明确只给夫妻一方的,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另外,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家庭财产有特殊的约定,比如约定老人的部分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和使用,并且对财产分割也有约定,那么在离婚时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但这种约定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总之,夫妻离婚时老人财产的处理要依据财产的所有权归属、是否存在混同、赠与情况以及特殊约定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