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合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找不同部门投诉。若是消费合同,可找消费者协会、工商局;涉及劳动类合同,可找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涉及建筑工程合同,可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涉及其他特定行业合同,可找对应行业监管部门。也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决合同不合理问题。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合同无处不在,当遇到合同不合理的情况时,要依据合同的类型和具体问题来确定投诉部门。
对于消费领域的合同,比如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签订的合同,消费者协会和工商局是可以寻求帮助的部门。消费者协会有调解消费纠纷的职能,能在消费者和商家之间进行沟通协调,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工商局则负责市场秩序的监管,对于商家在合同方面的不规范甚至违法行为有执法权,可以对商家进行调查和处理。
劳动类合同方面,如果觉得劳动合同不合理,例如存在不合理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若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和执行存在争议,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来确定合同条款是否合理合法。
在建筑工程领域,建筑工程合同出现不合理情况,像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价款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有管理职责,能够对工程建设中的合同问题进行监管和处理。
对于其他特定行业的合同,例如金融行业的贷款合同、保险合同等,可向对应的金融监管部门投诉。这些部门对本行业的合同规范有专业的监管能力,能保障合同的公平合理。
此外,如果通过投诉无法有效解决合同不合理的问题,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合同的效力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和判决,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