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逾期办不了时,可先了解逾期原因及当地政策规定的补救办法,尝试与社保经办机构沟通说明特殊情况申请补办;若因单位原因导致逾期,由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进行解决;也可考虑通过行政复议或法律诉讼途径来维护权益。
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当遇到生育津贴逾期办不了的情况,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要明确逾期的具体原因。不同的原因有不同的解决办法。若因个人疏忽导致逾期,应第一时间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诚恳地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比如因突发重大疾病、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耽误了办理时间。部分地区在核实情况属实后,会给予补办的机会。
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生育津贴逾期未办理,比如单位未及时为员工申报相关材料等。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由单位承担责任。员工可要求单位进行妥善处理,比如单位应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相应费用。若单位拒绝承担责任,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需仔细研究当地的社保政策。各地对于生育津贴办理逾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地区可能有特殊的补救政策或宽限期。可以通过当地社保部门的官方网站、服务热线等渠道了解详细信息。
若与社保经办机构沟通无果,认为其拒绝办理的决定不合理,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仍不满意,还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当生育津贴逾期办不了时,要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自身权益和解决途径,必要时借助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应得的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