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舍不得孩子又养不起,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若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同时也可考虑提升自身经济能力,还能借助社会和家庭的支持。
在面临想离婚却舍不得孩子且养不起的困境时,有多种途径可以尝试解决。
与对方进行协商是很重要的一步。可以和对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讨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问题。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所以,在协商中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合理的抚养费,以减轻自己抚养孩子的经济压力。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等相关事宜,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若协商不成,就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对方的收入情况、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对方应当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在诉讼过程中,要尽可能提供自己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的居住环境、良好的品德等,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另外,提升自身的经济能力也是关键。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一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竞争力,从而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和更高的收入。也可以寻找一些兼职工作,增加额外的收入来源。
还可以借助社会和家庭的支持。比如向自己的父母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支持,也能在照顾孩子方面提供便利。同时,社会上也有一些针对困难家庭的救助政策和福利项目,可以去了解并申请,以缓解经济压力。总之,不要轻易放弃,通过多种方式努力,是有可能解决离婚后抚养孩子的问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