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不还可通过与快递方协商、向快递公司总部投诉、请求第三方调解、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赔偿,赔偿金额一般依据保价情况及实际损失确定。
当遇到快递不还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赔偿问题。
首先是与快递方协商。发现快递不还后,应第一时间联系快递员或其所在的快递网点,了解具体情况。若快递员存在误操作或其他非故意情况,可能通过协商快速解决问题。在协商赔偿时,若快递已保价,通常按照保价金额赔偿;若未保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相关规定,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若与快递网点协商无果,可向快递公司总部投诉。通过拨打快递公司官方客服电话等方式,详细说明快递不还的情况及与网点协商的过程,要求总部介入处理并给予合理赔偿。快递公司总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可能会对网点或快递员进行相应处罚,并给出赔偿方案。
还可以请求第三方调解。若与快递公司协商仍无法达成满意结果,可向消费者协会、邮政管理部门等第三方机构投诉,请求调解。这些机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能够公正地处理纠纷,促使双方达成合理的赔偿协议。
若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可考虑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与快递公司在快递服务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没有仲裁条款,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快递单号、物品价值证明、与快递方沟通的记录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快递不还赔偿问题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争取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