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坐牢的几率难以一概而论,受到案件性质、证据情况、犯罪情节、嫌疑人态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坐牢几率较高,也可能较低甚至不会坐牢。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它并不意味着嫌疑人或被告人最终不会被判刑坐牢。
从案件性质来看,如果是轻微的刑事案件,如一些情节较轻的盗窃、故意伤害(轻伤)等案件,犯罪嫌疑人本身社会危害性较小,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被取保,那么最终被判处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坐牢的几率就比较低。例如,犯罪嫌疑人因一时贪念盗窃了他人少量财物,案发后主动归还财物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在这种情况下被取保候审,最终可能不会被收监执行刑罚。
但如果是严重的刑事案件,像暴力犯罪中的故意杀人、抢劫等,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由于其犯罪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最终被判处实刑坐牢的几率通常较高。因为这类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民的人身安全,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倾向于给予较为严厉的处罚。
证据情况也至关重要。如果证据确凿充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且达到了应受刑事处罚的程度,那么被判刑坐牢的可能性就会增加。相反,如果证据存在瑕疵,经过进一步侦查、审查后发现证据不足以支持指控,那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不起诉,也就不存在坐牢的问题。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有悔罪表现等也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赃退赔等,在量刑时可能会得到从轻处罚的考虑。总之,取保候审后是否坐牢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